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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概述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经警方查证,涉嫌***罪的开心宝贝幼儿园负责人系违规办学,幼儿园无办学资质。该幼儿园共3名女老师,负责人孙某某为幼儿园唯一的成年男性。“幼儿园是在民房里办的,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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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问:
1.既然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又是如何能够明目张胆的开设幼儿园并且实际招生55人?
2.孩子父母为何要将孩子放在没有办学资质而且仅仅只有3名女老师的三无幼儿园?
3.当地相关部门为何没有早点对该无证幼儿园进行勒令整改、关停?
孙某某的责任
毋庸置疑孙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罪,而且受害人为幼童的情况下属于***罪的加重情节!必然会加重惩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很显然该案当中孙某违法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办学,而且其利用办学条件实施侵害行为,已经属于加重情节,应当对其至少处以10年以上***!
反思:事后追责远不如事前>防备/strong>
任何悲剧的发生,固然可以追究相应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但是孩子的创伤却是已经造成,难以弥补。对于这样的悲剧我想对于家长而言也应当深思,为何要将孩子放在没有办学资质的地方?当地的政府部门也该以此为戒,加强对于民办学校资质的审核以及排查才是!
这种幼儿园存在就是一个错误,没有任何的保障,连个起码的办学资质都没有,也就是违规办学。而家长也被蒙在鼓里,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这种幼儿园,估计也就是图个方便,就像一个小卖铺没有营业执照,那明显里面的物品根本就没有一个保障。
而更加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变态,竟然将罪恶的手伸向了才几岁的幼儿,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事,像这种人,先不说法律,站在道德人性的角度来说,那就是禽兽不如,就该死。而在法律的角度讲,也有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判处***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或者极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罪并入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南阳这个违规办学的负责人一旦查明确实***幼儿,那么他要面临的刑法自然就在无期或者***的刑法范围之内来界定,这是他必须要为自己的罪恶承担的处罚。
而像这种违规办学的行为,更是对幼儿的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像这种情况,教育局应该严格查处,并关闭这些违规的幼儿园,绝不能让这种学校再存在于社会上。
感谢邀请: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现在的幼儿园和小学出现很多思想品德作风败坏,道德品质低下的老师,希望公安和教育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核查,如发现教师入职程序不规范、入职材料缺失,思想品德不规范的,道德败坏的,作风败坏的一律清除,还学校一片净土,公安部门严查,严厉打击造瑶者,制造恐慌者,
题主,幼儿园主是男人还是女人?如何***的?经过如何?你咋知道?能将细节公诸于众吗?报警没有?调查及结果如何?结论如何?当网友面回答清楚!不然你就是诽谤污限,造谣中伤,扰乱社会!顺便问一句,你妹***你妈你相信吗?
***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或***。虽然***罪的最高邢是***,虽然本案中幼儿园老板的行为令人发指、人神共愤,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是不可能会判处老板***的。并且根据警方通报的情况,老板的供述应该也不是很好,关键证据可能也因为时间关系而缺失,如果单纯凭***的讲述及指认,该老板可能连十年以上刑罚都受不到。在这里只能希望老天有眼,警方可以在嫌疑人和被害人住处、身上或衣服上找到关键证据,能够让嫌疑人受到其应该受到的处罚。
现在***太多,简直防不胜防。希望国家可以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加大对类似情况的处罚力度。让这些***得不到机会,就算有机会也不敢渣。同时也希望家长能够多关注孩子,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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