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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不会换位思考,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两位嫌犯心里的苦。
都说虎毒不食子,人也一样。但这样的孩子,落谁家里都是苦难。如果不是为了解除彼此的苦难,谁会把毒手伸向孩子?!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如果家庭里有一个这样成员,幸福是非常非常遥远的。
同时,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即使这是一名脑瘫患者,也不能随意剥夺,这对父子故意杀人罪是肯定成立的。
他们以溺毙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太残忍!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他们的行为结束了自己下半辈子扶养的责任,下半辈子也必将为此赎罪。
从轻判处吧,这是一个苦难的家庭。
南京江宁,去年这起父亲、爷爷溺杀女童案,我一直在关注。
有人说,这个是不是和福利制度有关,如果福利制度改善一些,凶手就不会这样丧心病狂?
我得说,第一,我国医保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地区,至少孩子的医疗费可以得到40-60%以上不等的报销。
第二,还有孩子一出生的就可以买到的商业医疗保险。几百块而已。
第三,各地都出台了免费资助脑瘫儿的康复项目。
第四,实际上他就算再不想要,偷偷把孩子遗弃在福利院门口,孩子也会有一条出路。
而不是杀人来解决问题。
这一对父子就是纯粹的畜生。他们没有抚养过这个孩子一天,只是因为奶奶病了,没人照顾孩子了,他们就要杀害她。
他们都不是真正的贫困家庭。
父亲有工作,在南京。爷爷身强力壮,在南京郊区打工。江浙沪地区的有工作的正常人壮年男子、年收入至少5万平均。
如果这样都要以没钱为由杀害一个孩子,那中西部地区那些真正贫困的家庭,孩子生病了怎么办?
我强烈呼吁判死!一命换一命!!!必须***!杀自己孩子比杀别人家孩子更凶残恶毒!
孩子不是私有财产,绝对不允许因为是自己家孩子就轻判。大家都在看!
郑州比江苏南京经济落后,郑州这个父亲为了孩子可以不离不弃去街头扮演小丑卖气球,自助者天助之吧!
希望他孩子好起来。另外,也希望家长们有了孩子、床边上放柔软的垫子。家具贴防撞条,没几百块钱,却谨防意外摔伤。
多看看育儿安全常识,大家多宣传儿童安全常识,不发生悲剧,是最好的保护儿童!
谁说这是穷病?谁说这是穷逼的?孩子的亲爷爷和亲爹合谋杀害孩子,亲爹和亲姑无比冷静地商量着用什么方式杀害这个孩子,他们就是想杀害这个孩子,就是嫌这个孩子是累赘,在他们杀害孩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体现出任何被贫穷所迫的迹像!
事实上他们不穷。孩子的奶奶有钱吗?没有,她有的只是疼孩子的心,她身患癌症无力抚养孩子了,就把孩子给她父亲,她父亲一天都不想养这个孩子,打接手起就想杀害这个孩子!
孩子的母亲呢?你把孩子一推三二五,给她父亲,你明知道这个父亲是畜牲,你们共同生活的时候,他不可能没有流露出嫌弃、厌恶甚至想害死这个孩子的念头,可,你是怎么对待的?你还是把孩子推给这个狼心狗肺的父亲自己去躲清闲!
大家可以看一下孩子父亲和姑姑的对话,是何其冷静、冷酷、歹毒!有没有一点点恻隐之心,心疼之意!孩子在他们家投胎,也真是上辈子造了大孽!
人活在世上的意义,在于爱,有爱和被爱,生命才会圆满,身体或是精神有问题的孩子,更加地需要爱和关怀和温暖。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就把他杀害,像清除一棵杂草,你这当是种谷子呢还是栽土豆?养个小猫小狗,它也有自生自灭的权利啊!
本案能否判死?根据当前的审判环境,难度较大,但其情节之恶劣、人心之恶毒,已经是无以复加了。天底下的人都应该给我开道,管你是亲娘老子还是亲生孩子的毒,简直可以说是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此人不诛,天理不容。人不收,天难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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